经贸系关于2018届高职毕业生清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责任编辑:王娜      阅读次数:

    为保障2018届高职毕业生的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经过经济贸易系研究,决定于20184月下旬组织开展2018届高职毕业生的清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所有2018届高职毕业生均须参加本次学院组织的毕业生清考,以本次的考试成绩作为其毕业或结业的依据。

  二、15级清考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425上午8:10-11:30,下午14:10-16:30.

针对毕业生每学期期末集中考试科目。

  三、考场位置

  东教学楼三楼南阶梯教室

  三、考试要求

参加补考考生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入场考试。

备注:本次清考工作只针对毕业生每学期期末集中考试科目,提前考试科目的考试学生找任课老师进行,但必须在416——427日前进行完毕。

经济贸易系

2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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