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系关于2018届高职毕业生清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责任编辑:王娜 阅读次数:
为保障2018届高职毕业生的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经过经济贸易系研究,决定于2018年4月下旬组织开展2018届高职毕业生的清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所有2018届高职毕业生均须参加本次学院组织的毕业生清考,以本次的考试成绩作为其毕业或结业的依据。
二、15级清考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4月25日上午8:10-11:30,下午14:10-16:30.
针对毕业生每学期期末集中考试科目。
三、考场位置
东教学楼三楼南阶梯教室
三、考试要求
参加补考考生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入场考试。
备注:本次清考工作只针对毕业生每学期期末集中考试科目,提前考试科目的考试学生找任课老师进行,但必须在4月16日——4月27日前进行完毕。
经济贸易系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