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干预体系是进一步加强我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发现有心理危机或潜在危机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心理危机干预的指导思想是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的原则,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危机应对方法,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以及危机应对方法等。通过构建系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减少或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为整个学院的学生稳定工作服务。
一、组织机构
经济贸易系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辅导员老师和心理部学生干部组成:
组长:孙权
副组长:李逊 彭蕾 陈新 戴鹏
组员:阴江枫 常聪煜 谢俊杰 徐伟 吴姣姣
1、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2、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小组(以下简称小组),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小组由5-7人组成。
3、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全系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系全体学生工作干部尤其是心理辅导员应积极协助学生工作分管书记抓好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系内应积极组建、大力扶持本系学生心理健康组织,充分发挥心教部学生骨干、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联络员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二、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就业困难等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因个人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性格内向孤僻等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种种原因将被学校处分、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预防教育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本系心教部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在日常教育中加强和落实大学生危机意识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认知方式和健全的人格,提高危机应对心理准备和应变能力。
系内应积极配合学院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应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与性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应通过学生心理健康社团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院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应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试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定期对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以便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早期干预,防患于未然。组织有心理部对有心理问题学生进行心理鉴别、咨询和跟踪调查,形成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跟踪、评估一整套工作机制,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畅通的汇报制度。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反馈连接和报告制度。
1、班级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至少一周向系心理辅导员汇报一次,做好两周一次的院部心理调查反馈表。建立从宿舍长到班级心理委员,到心教部学生干部的信息反馈渠道。
做到自下而上的信息能够及时知晓、及时传达、及时处理。以宿舍为单位,心理信息联络员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所在班级心理委员及系心理辅导员汇报,每月及时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上交系心教部。
2、学生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心理健康社团成员、学生干部、宿舍联络员等学生骨干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应每周至少一次专门向学生辅导员了解本系各班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系内应每月填写一次《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交系心教部,两周一次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反馈调查表”交院心理咨询中心。
3、如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各班级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报告。
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向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汇报。
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录入制度。将全校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录入其中,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制度。心教部及时将全系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中的学生名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结果、班级上报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的心理评估结果和通过其它途径获取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名单及心理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反馈给院心理咨询中心。
五、危机干预
对于名单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系部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干预。并上报院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专家组评估确定。
建立支持系统。应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应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学生辅导员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对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应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应要求亲人来校陪伴同学。
建立治疗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及时上报院心理咨询中心,进行专业老师的心理治疗,以在校接受院心理咨询接受心理治疗为主。
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应成立以学生干部为负责人及同室同学为主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系汇报该生的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院系应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应立即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亦应指派学生协助保卫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六、建立救助系统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系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配合院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组织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和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好学生的心理状况。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该生室友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及时反馈院心理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七、工作制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应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2、备案 3、鉴定 4、跟踪调查5、保密
经济贸易系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