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贷款常见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0-10-26     责任编辑:陈新      阅读次数:

1.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努力学习,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6)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 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原则上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生源地贷款的金额为8000以内的整数,校园地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不包含生活费。

3.如何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每年9月学校统一组织,在校期间原则上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

4.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书》

(3)父母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户口本首页(指写有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并加盖公安局公章的当页)及所有成员户籍卡的复印件;

(5)学校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它材料。

材料准备的具体要求可参见当年学校关于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5.谁来审查和审批学生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答:hbs04红宝石线路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复审;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借款学生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答:每年10月份,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并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6.如何发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

7.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

答:一般来讲,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借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

8.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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