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一个民族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而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也是城市魅力的关键所在。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考察时多次强调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性,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城市是生命的,绝不应成为钢筋水泥的堆砌。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许多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曾一度在城市开发建设中或被毁掉、或面临危机,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被搬来的洋建筑,属于我们的城市逐渐失去了个性、失去了本真。城市外在的面貌看上去越来越美了,但蕴涵的文化气质却越来越淡薄,人们曾经独有的生活记忆也渐渐无处找寻。城市留给我们的印象成了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如此印象的城市显然不符合人民的愿望,也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城市要开发要建设要发展,必须守住灵魂、保持个性、留住根脉,城市的根和魂就藏在历史文化之中,城市的个性就是通过对历史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来弘扬和彰显。
《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出台,使各地在城市建设中如何更好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有了更为科学、更为详尽的政策遵循和依据,使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有规可循。
城市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家,并不等同于一套空有豪华装修和高档配置的房子,而是需要有人、有情、有爱、有故事、有味道、有记忆。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文化、保存城市的文脉,守望城市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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